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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缀和后缀在商标中究竟会在何处产生区别?
欧盟普通法院近期的一项判决(2026年2月11日)及时提醒了人们在欧盟商标实践中一个会反复出现的问题:在一件复合型的文字商标中,有意义的区分究竟发生在哪个位置?
Nutris公司诉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一案的判决涉及法院对一件图形商标ProbioDefend与在先文字商标DEFENDYL之间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的评估,两者针对的都是第5类中的类似商品(营养补充剂)。
法院依据《欧盟商标条例》第8条1款b目,维持了驳回注册的决定,确认了EUIPO异议部门和上诉委员会所持的立场。在作出这样一个判决的过程中,法院强化了一贯的判例法思路,即关于整体印象、显著主导部分,以及在两个商标共享一个感知核心元素的情况下,前缀和后缀的区分效果是有限的。
Nutris一案中的商标比对分析
法院进行了标准的全面评估,考虑了视觉、听觉和概念上的相似性、商品的性质以及相关公众的认知程度。
法院推理过程中的两个方面特别具有指导意义。
首先,“Defend”这一元素被视为对于大部分相关公众而言具有至少中等程度的固有显著性,尤其是在非英语市场,因为在这些市场中,该词对于相关商品并不会传达出直接的描述性含义。
其次,原告所依赖的结构性差异(尤其是前缀“Probio-”和后缀“-yl”)不足以改变商标所产生的整体印象。虽然这两个元素都得到了承认和审查,但它们都未能取代相同核心部分的感知权重因素。
因此,法院认定这里存在着产生混淆的可能性,即使相关公众包括注意力水平相对较高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士也会如此。
欧盟既往判例法中的前缀和后缀
法院在Nutris一案中给出的推理与欧盟判例法中更广泛的模式是相一致的。区别度不应仅通过识别不同的开头或结尾来机械地进行评估,而是要通过审查在后标志在消费者的感知中是否是清晰可辨的。
早先的争议案件完整阐释了这种方法。在VAGISIL诉VAGISAN以及ECOVER诉ECOVIE等案件中,一旦考虑到标志在整体上的语音和结构相似性,仅依靠前缀或后缀的差异已被证明是远远不够的。尽管存在着附加内容,但这些标志中的共有元素仍然塑造了消费者的认知。
这些判决并非暗示前缀或后缀是无关紧要的。相反,它们表明结构性的附加内容必须能够实质性地改变标志的感知影响。在共有元素构成商标锚点的情况下,任一端的变化可能只能产生有限的区分效果。
显著主导部分:为何“Defend”是至关重要的
该判决的一个核心特征是将“Defend”视为两件标志的感知锚点。
有几个因素可以解释这一结果。共有元素构成了标志的结构核心,创造了语音上的连续性和相似的节奏。它也带有与商品性质相符的保护或防御含义。在实践中,这意味着消费者的记忆很可能倾向于共有组成部分,而不是额外的前缀或后缀。
尽管前缀“Probio”和后缀“yl”并未被忽略,但它们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感知的重心。这反映了欧盟商标法中一项长期存在的原则:虽然商标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的,但某些元素仍可能主导消费者的感知和记忆。
语言感知与显著性
该案也凸显了欧盟体系内有关显著性的地域性特征。一个对英语消费者而言具有描述性或暗示性的术语,在非英语受众中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在这些语境中,该词主要作为一组独特的字母序列而非描述性指代来起作用。
这与既定的欧盟商标原则是相符的。显著性的评估是结合欧盟范围内相关公众的语言感知能力来进行的。Nutris一案的结果说明了该原则会如何影响在混淆可能性分析中对共有元素所赋予的权重。
对于在多个欧盟市场中开展运营的品牌所有者而言,语言上的细微差别可能会塑造出消费者的感知力,但它很少能取代整体印象的核心重要性。
区别成立与不成立的情形
综合考虑,Nutris一案及之前的判例法为评估复合型的文字商标提出了一个实用框架。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更可能认定存在着区别:
附加元素引入了清晰的概念转变;
语音结构发生了实质性改变;
共有元素在感知上确实处于从属地位;
视觉结构存在着有意义的差异。
在以下情况下,法院不太可能认定存在着区别:
共有元素构成了两件标志的感知核心;
附加内容具有描述性、技术性或在相关行业中经常使用;
语音节奏保持着高度一致;
在后标志似乎建立在在先标志的基础之上。
虽然这并非一个僵化的公式,但它反映了全面评估在实践中的应用方式。
对商标申请人的策略性启示
从商标审查和品牌发展的角度来看,该判决强调了几个熟悉但重要的观点。
如果共有元素构成了商标整体印象的结构,那么仅凭该元素“很弱”的论点本身并不能消除相似性。技术性的前缀或后缀,尤其是那些具有描述性或与行业有某种关联的,可能比预期的更难以实现“区别度”。语音和概念上的距离,通常比单词开头或结尾的结构性变化具有更大的权重。
对共有词根、重音模式以及整个欧盟市场的语言感知内容进行早期评估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在实践中,风险分析应较少地去关注一个商标是否包含不同的组成部分,而是更多地关注这些差异是否真正重塑了消费者的感知。
结论
Nutris诉EUIPO一案的意义在于它强化了这样一个原则:在欧盟商标中,仅仅通过结构性变化很难实现区分。
在适当的情况下,前缀和后缀确实可以使商标之间出现一些区别。但是,当两个标志共享一个感知核心,尤其是当这个核心具有语音和概念上的重要性时,全面的评估结果受该共有元素的影响往往是最大的。
对于执业者和品牌所有者而言,上述启示是实际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在后商标在纸面上看起来是否不同,而在于它是否在相关消费者的心目中创造了真正不同的整体印象。如果该印象仍然锚定在一个共有的核心元素上,那么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8条1款b目克服异议将会很困难。
在实践中,处理相似性风险最安全的时机是在提交申请之前。进行一次精心设计的、侧重于显著主导元素和消费者感知的申请前审查,可能决定着是顺利完成注册还是面临潜在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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