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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对应商标持有人面临“使用或丧失”的商业风险
专家敦促英国境内持有对应商标的权利人在2026年1月1日截止期限前开始使用这些商标。
距离到期仅剩半个多月,品诚梅森品牌专家吉尔.丹尼斯(Gill Dennis)表示,对应商标持有人应在2025年底前使用这些商标,以免丧失权利。她强调:“使用必须真实有效,即需涉及商标的实际商业运用,而非仅为维持注册而进行的象征性使用。”
英国正式脱欧后,欧盟商标(EUTM)不再覆盖英国境内。为弥补这一缺口,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于2021年1月1日脱欧过渡期结束时创设了对应的英国商标。
此举确保了欧盟商标持有人在英国脱欧后,其商标在英国境内能获得与在英国本土申请注册商标同等的法律保护。
与其他英国注册商标相同,此类对应商标需满足“使用”要求。若连续五年未使用该商标,其有效性将面临质疑,持有人须提供未使用理由的正当说明。若无法提供合理依据,该商标可能被“撤销”——即从英国商标注册簿中注销。
尽管英国脱欧时制定的法律安排曾规定,在欧盟(当时包括英国)的使用可视为对英国同等权利的使用,但2021年1月1日之后的使用必须发生在英国境内。若未能满足此要求,对应权利自2026年1月1日起(即权利产生五年后)将面临因未使用而遭撤销的风险。
品诚梅森商标专家德西蕾.菲尔兹(Désirée Fields)指出,许多同类商标持有人可能尚未意识到使用要求的变更。若企业和个人未能及时采取行动,其商标将面临风险。“若您的英国对应商标因未使用而被撤销,您将丧失在英国的商标权。”
菲尔兹指出,若商标持有人错过该期限,虽可在2026年1月1日后重新申请英国商标注册,但此举存在多重弊端:“尽管英国对应商标系自动生成且无需成本,但重新申请将产生财务及资源成本。您还将丧失原欧盟商标的申请优先权。若此时第三方已成功注册与您商标相似的英国商标,他们可能凭借更早的申请日期对您的申请提出异议,这将产生严重后果。”
丹尼斯指出,商标权人若此刻不采取行动,还可能面临第三方发起的异议。“若新商标申请提交后长期未投入使用,第三方可能以恶意为由对该商标申请或注册提出异议,主张申请人无实际使用意图,且新申请系为‘永久保留’权利而恶意提交。”
英国商标注册处登记了对应的英国商标。这些商标虽保留原欧盟商标申请日,但作为独立的英国商标,可与原欧盟商标分开管理和商业化运营,仅在英国境内享有商标权。现有欧盟商标仍为欧盟成员国提供商标保护。英国企业和个人仍可按脱欧前方式注册欧盟商标。
商标持有人亦可借此机会在截止期限前审视其商标组合。菲尔兹建议:“若此类商标使用方式已不符合当前商业战略,则需评估对应英国商标是否仍是商标组合中必要且具成本效益的组成部分。若非如此,则可考虑不予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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