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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受制裁公司未必不能在港申请上市

  香港交易所首次公开招股审查联席主管刘颖25日指出,按照港交所的上市指引,受制裁企业并非必然不能在香港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

  刘颖当日在深圳举办的“未来科技峰会2024”上特别指出,对于面临制裁风险的IPO申请人,港交所将采取逐一评估的方式,具体评估其是否能在香港上市。评估过程中,港交所将明确申请人受制裁的范围以及制裁对其业务的具体影响,并衡量申请人是否已采取措施将制裁风险降至合理水平。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港交所可能会对其上市申请施加其他限制条件。

  港交所亦明确表示,若IPO申请人承受的制裁风险或其被施加的制裁严重削弱了其继续运营的能力,或者其表明募集资金将用于资助被制裁的活动,又或者其上市会对相关人士造成重大风险或可能有损港交所的声誉,则该IPO申请人将被认定为不适合在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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