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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10万新币!新加坡公司注册新规解读

  2024年7月2日,新加坡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案,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注册和企业服务提供商(CSP)的监管。这些新规不仅提升了对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对名义董事(nominee directors)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01 强化企业服务供应商的监管‍‍‍‍‍‍‍

  根据《企业服务供应商法案》,所有在新加坡提供企业服务的公司,无论其服务对象是本地还是海外客户,均需向ACRA注册为企业服务供应商。

  注册要求:所有企业服务供应商必须在ACRA登记,未能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供应商将面临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相关高管也可能被追究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

  合规审查:企业服务供应商在为客户安排名义董事时,必须确保被安排的个人“合适且恰当”,否则也会面临最高10万新元的罚款。

  02 强化名义董事的管理

  新规明确规定,名义董事只能由企业服务供应商安排,且除非是注册CSP的独资经营者,否则任何其他方式的安排都将面临最高1万新元的罚款。

  合规标准:企业服务供应商需评估名义董事的行为、合规历史和诚信度,确保其有能力履行董事职责。如发现名义董事在任后不再合适,企业服务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公司更换人员。

  03 提高信息透明度

  《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人(杂项修订)法案》要求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未更新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公司,将面临2,500新元至25,000新元的罚款。

  信息披露:公司需向ACRA提供详细的名义董事和股东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此信息仅供ACRA和其他执法机构使用,旨在防止非法活动的发生,并不会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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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必须要有新加坡名义董事?‍‍‍‍

  《新加坡公司法》明确规定,在新加坡设立公司需要任命至少一名新加坡普通居民为公司董事。

  对于在新加坡没有合适人员担任董事的客户,正规和专业的秘书公司可以在新加坡提供注册的名义董事,以满足公司注册的要求。

  在实际的运转中,新加坡公司有两类董事

  01 实际管理董事

  在注册公司时企业自主指定的董事,行使实际管理职责。该类董事是引领公司发展以及身负管理公司责任的重要人物,相当于法定代表人。 对方需确保公司和本人遵守法令规定的所有要求和义务,包括有关会议、请购、决议、账目、报告、声明、记录和公司其他行政文件的审核、签署、备案和通知。

  02 名义董事(本地董事)

  名义董事,即新加坡注册公司的本地代理董事。

  名义董事受《名义董事协议》的约束,责任仅限于签署董事会决议和法定表格,如公司注册申请表,所以新加坡名义董事的存在,并不会涉及公司的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

  名义董事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创业入境准证或就业准证持有人。他们需要充分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和行为带来的后果,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新规,名义董事只能由企业服务供应商安排。除非是注册CSP的独资经营者,否则通过其他方式安排名义董事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因此,外籍客户目前不能自行安排名义董事,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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