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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去新加坡上市?赴新加坡上市的好处有哪些?

  近年来,新交所不断推出利好政策,鼓励海外企业赴新上市,新加坡资本市场日趋多元。新交所未成为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主流选择,相对而言,新加坡REITs上市与债券发行更受中国企业青睐。

  01 哪些企业适合来新加坡上市?

  1.新加坡本土成功企业

  2.在东南亚有知名度并有全球化发展计划的东南亚发行人

  3.有东南亚业务或发展计划的中国发行人

  4.探索发展亚洲市场的西方发行人

  02 中国公司赴新加坡上市的好处

  从宏观层面、政策层面和市场层面而言,新加坡资本市场与新交所的优势主要包括:

  1.营商环境好,政策稳定。

  2.地理位置优越:东南亚中心,衔接中西,与中国无时差,“一带一路”的桥头堡。

  3.高度国际化:股票及债券发行人、投资者来自世界各地,熟悉并了解亚洲市场。

  4.政策灵活、支持力度高:新加坡上市政策不断更新、紧跟潮流,推出双层股权结构、二次上市、SPAC上市、借壳上市、红筹架构等新形式。政策支持力度高,推出新加坡资本市场津贴(GEM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债券资助计划等扶持政策,协助削减发行人的发行成本。

  5.高净值人士密集:新加坡家族办公室和家族信托具有强大的投资实力。

  6.费用低:上市费用包括支付给新交所的上市费用和雇佣投资银行、银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承销费、佣金、审计费、法律顾问费等。总体而言,中国公司赴新加坡上市的费用占其融资总额的5%-8%。与澳大利亚上市费用相当,与香港或是纳斯达克的费用相比,具有一定优势。

  7.时间短、成功率更高:中国公司到新加坡上市由于上市程序相对简单,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公司通常都能在1年内实现挂牌交易。这非常有利于中国企业及时把握国际证券市场上的商机,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融资计划,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获得必要的资金。此外,上市准备时间的缩短也有利于拟上市企业控制到境外上市的成本。

  8.境外上市后再融资的灵活性强,难度低。目前,国内上市企业的再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据有关统计,目前证监会发审委对国内上市企业再融资申请的审批通过率仅为50%。而境外证券市场再融资则相对灵活,可随时进行增发。目前,在新加坡证券市场,相当一批中国公司通过增发或配股获得的融资额,已经大大超过了企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获得的融资额。

  9.通过多种货币接触更广泛投资群体:无需因不同货币计价而建立独立股票池,为投资人提供更多灵活性,可供选择的货币包括新元、美元、人民币、港币、欧元、英镑、澳元。

  10.无外汇管制:新加坡没有外汇及资金流动管制,发行新股及出售旧股所募集的资金可自由流入、流出新加坡,不产生相关税费。

  11.采用的会计核算准则比较全面:新加坡上市所采用的会计标准除了新加坡的会计标准外,还认同美国、国际公认会计准则,可以很轻松地与香港证交所、美国纽约与纳斯达克、伦敦证交所等进行对接。

  12.上市条件公开明确、沟通顺畅:新加坡股市是独立开放的公开市场,公司在寻求在新加坡上市过程中可以随时与新交所联系、了解新交所的相关规定并讨论上市前后遇到的各种问题。

  13.对高科技企业认可:新加坡市场对制造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有更深的认识,估价较高。在国际市场上市,有利于企业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

  14.新加坡是中西方文化交融之地:中国公司既可在新加坡得到文化上的认同,又可以登上国际舞台。

  03 新交所IPO的程序

  新加坡没有申请数量的限制,多家拟上市公司的申请材料可同时提交,因此上市耗费时间较长的问题在新加坡不会出现。

  中国公司欲到新加坡上市,首先应委任由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为公司制订并执行上市计划。中国公司赴新加坡上市需要聘请的专业人士包括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财务顾问等。

  此外,希望在新加坡上市的公司应当选定一家设在新加坡的金融机构作为上市主理商(经理人),该上市主理商一般上应是新加坡交易所的成员公司、证券银行或者其它受新加坡交易所承认的金融机构。

  上市主理商在公司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将扮演积极的角色,它不单主理公司股票的推出,也代表公司呈上上市申请,主理商也会直接与新加坡交易所联系,处理申请上市过程中的其它相关问题。

  公司雇佣投资银行、银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承销费、佣金、审计费、法律顾问费等,这些费用的多寡,决定于公司与个别专业人士协商的结果。

  04 新交所SPAC上市的核心条件

  新加坡是亚洲主要市场里面第一个允许SPAC上市的国家/地区,旨在吸引更多亚洲区域的独角兽及高增长公司在新加坡上市,并吸收市场资金增强新交所流动性。

  新交所SPAC上市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1、最低市值不得低于1.5亿新元;

  2、上市后24个月内完成并购交易(即de-SPAC),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延长12个月;

  3、发起人的股份在SPAC上市到并购交易后6个月内处于锁股期,符合相关要求的发起人需就所持股份的50%再多履行6个月的锁股期;

  4、根据SPAC的市值规模,发起人必须在SPAC上市时认购不低于2.5%至3.5%的IPO股份/单位/认股权证;

  5、股东所持有的认股权证可与普通股分离,认股权证行权导致的股东稀释影响不得超过50%;

  6、必须在获得过半数独立董事的批准和过半数股东的投票支持后才能进行并购交易(de-SPAC);

  7、所有独立股东均享有赎回权;

  8、发起人在上市时持有的激励股份上限为20%; 新交所表示,将与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合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广大投资公众对SPAC的了解。

  05 SPAC上市与传统IPO比较

  对发起人而言,SPAC上市成功率高、成本低、融资便利,且发起人通常可在De-SPAC交易成功后获得丰厚收益。

  对投资者而言,SPAC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产品,可以与专业投资者(发起人)一起参与到对未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投资中去,而这类投资机会以往通常只能由私募投资者享有。

  此外,股份回购权的存在可保证若SPAC投资者不想成为继受公司的股东,他们可以避免(或至少减低)投资亏损。

  对于标的公司而言,SPAC为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上市路径选择,且具有上市时间更短、价格和交易的确定性更高、交易架构更灵活等特点。

  同时,相较于过往所谓的“借壳上市”,SPAC公司为新设且没有业务的公司,股权结构清晰,无历史遗留债务问题,且无需由标的公司的股东向SPAC支付“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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