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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与内地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横琴,最高奖200万元人民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印发,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港澳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两地或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落户奖励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了解,《扶持办法》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揭牌以来的首个综合性法律服务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落户奖励、办公用房租金补贴、非诉解决争议机制支持、高端法律服务奖励、举办法律活动扶持等多方面的扶持措施。
《扶持办法》涉及业务细,针对调解、仲裁、法律查明业务发展制定了相关扶持条款。其中,鼓励以调解、仲裁非诉方式解决争议,合作区内的调解、仲裁机构每个年度可以申请最高100万元专项补贴。此外,《扶持办法》规定,同一法律服务机构同一年度内获得本办法规定的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港澳知名律师事务所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两地或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落户奖励200万元。其他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组建的两地或三地联营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落户奖励150万元。
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落户可以申请落户奖励200万元;其分所落户且上一年度在合作区的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申请落户奖励50万元。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合作区设立代表机构的可以申请落户奖励150万元。
据透露,目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已印发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规划建设“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通过引进一批法治机构、打造一个“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逐步搭建起合作区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为构建合作区一流营商环境和助力琴澳一体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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