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讯
相关服务
6 月 2 日起,中国将与菲律宾相互实施 RCEP 关税减让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菲律宾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核准书。根据协定规定,RCEP 将于 2023 年 6 月 2 日起对菲律宾正式生效。为严格履行协定承诺,积极推动 RCEP 全面生效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6 月 2 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 RCEP 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 1 月 1 日起实施。RCEP 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 15 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免责声明:本文由Hxdzhuce营销自动化博客发布,不代表华信达立场,若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如有问题咨询,请拨打:13528808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