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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正式颁布《税务程序法》

  从2018年1月1日起阿联酋征收标准税率5%增值税,在这之前,阿联酋总统Shaikh Khalifa Bin Zayed Al Nahyan已经签署了《税务程序法》,并在财政局官网发布了其英文版。

  程序法中规定了目前阿联酋的两项税收(货物税和增值税)的税务申报、税务返还、税务缴纳、异议、审计和相关处罚等,并表示企业在提交任何与税务有关的文件和数据时必须有阿拉伯文的原本或译本。

  《税务程序法》中的相关规定

  在阿联酋的所有企业需要根据法律进行会计簿记,以体现其内部财务状况和税务等相关信息

  任何达到登记资格的个体或企业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注册。注册人今后在税务申报,税务缴纳等与税务局有关的活动中必须包含或提交其税务登记号码(TRN, Tax Resigtration Number)。

  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间内提交相关文件记录给税务局,并完成其税务申报的义务。税务局保留拒绝任何不合规的税务申报的权利。

  税务局可对任何个体或企业进行税务的查阅和审计,以判别其是否履行其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税务局将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方,审计可于税务局办公地或该被审计方的办公地进行。

  出现以下情况的被审计方将被税务局处以罚款等惩罚措施:

  未能在法律规定期间内登记注册

  未能在规定期间内提交税务申报

  未能在截止日期前缴纳相关税务

  未能提交正确的税务申报单

  未能向达到要求的个体或企业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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