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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13528808632 新加坡公司注册_海外公司注册_离岸公司注册

新加坡公司的国外收入,是否可以免税?

  收入是指来自新加坡以外的收入。

  一般而言,此类收入在汇入新加坡并在新加坡收到时应在新加坡征税。如果外国收入来自在新加坡进行的贸易或业务,无论是否在新加坡收到,都应在应计后在新加坡征税。

  在许多情况下,外国收入被征税两次——一次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第二次在新加坡。

  新加坡税务居民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以减轻双重征税带来的压力,例如:

  对源自与新加坡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DTA) 的司法管辖区的特定外国收入征收的免税或减税。

  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DTA) 是新加坡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即 DTA 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它用于减轻另一司法管辖区居民在一个司法管辖区赚取的收入的双重征税。

  大家注意,只有新加坡税务居民和 DTA 合作伙伴的税务居民才能享受 DTA 的好处。

  根据 1947 所得税法第 13(8) 条对特定的外国来源收入免税,例如来自外国的股息、外国分支机构利润和来自外国的服务收入。

  外国税收抵免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缴纳的税款与新加坡应缴纳的相同收入税款相抵。

  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可对汇入新加坡的特定外国收入享受免税。

  特定境外收入的范围

  海外收入是指并非来自在新加坡进行的贸易或业务的外国收入。

  3类指定的外国来源收入是:

  海外股息

  国外分公司利润

  境外服务收入

  免税资格条件

  根据 1947 所得税法第 13(9) 条,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公司可以免税:

  外国收入已在其收到的外国司法管辖区征税(称为“征税”条件)。对外国收入征税的税率可能与总体税率不同;

  在新加坡收到外国收入时,收入来自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最高企业所得税税率(即外国总体税率条件)至少为 15%;和

  所得税审计长认为免税对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有利。

  “需缴税”条件

  为满足此条件,在新加坡收到的指定外国收入必须在收到收入的外国/地区缴纳税款。

  对于外国来源的股息

  就本“须缴税”条件而言,在新加坡收到的外国来源股息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包括:

  股息税,即来源国/地区对股息征收的所得税

  基础税,即支付股息的公司就支付股息的收入支付或应付的所得税

  至少 15% 的外国基准税率”条件

  股息被视为来自支付股息公司的税务居民所在的司法管辖区。如果支付股息的公司是非新加坡税务居民,则股息被视为来自国外。外国来源的股息可由在一个司法管辖区(例如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属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例如百慕大)的税务居民支付。因此,不能假定派息公司的上市司法管辖区是股息的来源地。如果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在其上市司法管辖区以外成立的,除非有事实证明,否则新加坡所得税审计长可以将股息视为并非来源于上市司法管辖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支付股息的公司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总税率低于 15%,则认为不满足“总税率条件”。

  与国外收入相关的费用

  所有在新加坡获得的符合免税条件的外国来源收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必须从该外国来源收入中扣除。这些费用不能从任何其他应税收入中扣除。

  如何申请免税

  要享受免税,您必须在您的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格 C)中提供以下信息:

  所得收入的性质和金额

  获得收入的司法管辖区

  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标题税率

  确认已在收到收入的司法管辖区缴纳了外国税款。这是为了满足“应纳税”的条件

  外国税收抵免

  公司可以针对在外国司法管辖区缴纳的税款,针对相同收入的新加坡应缴税款申请外国税收抵免。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多少?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7%,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新加坡本土企业的子公司,都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

  股东分红在新加坡法律体系内是豁免征税的。

  其实,新加坡的税收体制并不是吸引国际企业来新加坡落户的主要考量,新加坡的互联互通性,法律体系健全,人才储备水平高,以及在东盟和世界市场的地位,也是大家选择新加坡的理由。

  新加坡有着非常蓬勃的商业生态,来新加坡设立总部,发展国际市场,是绝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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