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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介绍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为该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典。其中,第72章(即专利法)规定通过专利权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予以保护,与我国类似。但是,俄罗斯对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宽限期为12个月,这与欧盟国家相一致,而我国仅为6个月。

  专利所有人拥有以不违反法律的任何方式使用发明、实用新型或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有权,包括对使用了专利或通过专利方法获得的产品进行进口、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出售、用于其他引入民用流通领域的用途,或者进行仓储等的专有权。

  (更新时间:2022年7月)

  1.机构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

  俄罗斯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发展与该国的历史及其发生的社会经济变化密切相关。随着俄罗斯联邦的成立,专利商标委员会开始履行专利局的相应职能,并自1996年起成为专利商标局。2004年,专利商标局改为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局,在法律保护和知识产权使用方面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2011年,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局更名为联邦知识产权局(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по интеллектуальной 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简称Роспатент,英文简称Rospatent),由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管理。

  Rospatent在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与原产地名称、电子计算机或数据库程序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及管理,监督和公共服务有关的问题并提出立法建议。

  ■ 网站:rospatent.gov.ru

  ■ 地址:Роспатент, Бережковская наб., 30, корп.1, Москва, Россия, Г-59, ГСП-3, 125993(邮政地址)

  Бережковская наб., д. 24, стр. 12, Москва, Россия(实际地址)

  ■ 电话:+7 (499) 240-6015

  ■ 传真:+7 (495) 243-3337

  ■ Email:rospatent@rupto.ru2.简介

  专利保护的客体

  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第72章(专利法),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属于专利权。

  《民法典》第1349条规定,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符合本法所规定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要求的科学技术领域的智力活动的成果,以及符合本法所规定的工业品外观设计要求的外观设计领域的智力活动的成果。

  但是,如果智力活动的成果属于下列情况,不可获得专利权:

  ●克隆的人体及克隆人体的方法;

  ●改变人类种系细胞遗传完整性的方法;

  ●将人类胚胎用于工业和商业目的;

  ●与公共利益、人道与道德原则相抵触。

  发明取得专利的条件

  发明是与产品(特别是装备、物质、微生物菌株、植物或动物细胞培养物)或方法(使用物质手段对物质对象执行作用的过程)相关的任何领域的技术解决方案。如果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并且可以在工业上应用,将受到法律保护。

  新颖性,指该发明未在俄罗斯或世界其他地方公开。如果发明的发明人、申请人、直接或间接从他们那里得到该发明信息的任何人公开了与该发明有关的信息(包括在展会中展出该发明),申请人在公开后6个月内向Rospatent提出专利申请的,该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创造性,指该解决方案对于其相应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来说不是从现有技术中明确得出的。现有技术,包括在该发明的优先权日之前已经可在世界上公开获得的任何信息。

  如果一项发明可以用于工业、农业、医疗保健、经济的其他部门或社会领域,则该发明在工业上适用。

  《民法典》第1350条第5款规定,以下各项不属于发明:

  ●发现;

  ●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仅针对产品外观并满足美学需求的决定;

  ●游戏、智力或经济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计算机程序;

  ●信息的呈现。

  此外,第1350条第6款规定对下列发明不授予专利:

  ●植物品种、动物品种及其制备的生物学方法,即完全基于杂交和自然选择的方法。但是微生物学方法和通过该方法获得的产品除外。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实用新型取得专利的条件

  《民法典》第1351条规定,实用新型保护与装置有关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如果是新的且在工业上可应用,则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实用新型的全部基本特征不能从现有技术中得知,则该实用新型是新的。

  如果实用新型的发明人、申请人、直接或间接从他们那里得到该实用新型信息的任何人公开了与该实用新型有关的信息,申请人在公开后6个月内向Rospatent提出专利申请的,该实用新型不丧失新颖性。

  实用新型如果可用于工业、农业、医疗保健、其他经济部门或社会领域,则具有工业实用性。

  上述不属于发明或不可获得专利的发明,亦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

  外观设计取得专利的条件

  外观设计保护工业或手工业品的外观解决方案。如果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基本特征是新颖的且具有原创性,则应给予法律保护。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基本特征包括那些决定产品外观美学特性的特征,特别是形状、结构、装饰、颜色组合、线条、产品轮廓、产品材质或质地的特征。

  但是,仅由产品的技术功能决定的外观,或者会误导消费者——包括误导产品制造商、产品制造地或造成与其他产品的包装、商标等的混淆的外观设计,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如果外观设计被其设计人、申请人、直接或间接从他们那里得到该设计的任何人公开,申请人在公开后12个月内向Rospatent提出专利申请的,该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不属于侵权的情况

  根据俄罗斯法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俄罗斯境内进口、制造、使用或销售含有受保护专利的产品或者通过受保护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但是,属于下列等情况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所有人的专有权:

  ●对使用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产品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对此类产品或方法进行实验;

  ●在发生紧急情况(自然灾害、灾难、事故)时使用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已尽快通知专利权利人,并随后向其支付补偿;

  ●为满足个人、家庭或其他非创业需要而使用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使用的目的不是产生利润或收入;或

  ●根据医生的处方在药房中一次性制备药物。

  专利保护期

  专利的保护期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发明专利最长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最长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最长为25年。

  与药品、农药或农用化学品等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如果需要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获得上市许可,自其专利申请日起至首次收到许可之日已经过去5年以上,Rospatent应在收到专利所有人提出的申请后予以延长。延长期为该专利申请日至首次收到许可之日的时长减去5年,但最长不可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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